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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2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101人看过2024-01-22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的,一般有5个流程。分别是:
    1、注销个人独资企业的,一般需要让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法院指定人员清算;
    2、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进行公告;
    3、再让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组人员依法进行债务清偿;
    4、编制清算报告;
    5、在十五天内,进行注销登记办理。
  • 103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分立协议,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分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步骤:

    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登记手续。

  • 105人看过2024-01-22
    董事是董事会成员不是董事长。
    1、董事是属于董事会成员的,但在规模较小的公司中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置一人的执行董事。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104人看过2024-01-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如分公司是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
  • 106人看过2024-01-22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立监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且必须具有职工代表。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职每届为三年。监事任职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职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职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可以约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并确定实缴的期限。

    若是实缴期限到后,股东依然未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并对其余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3人看过2024-01-22

    1、注册资本的限制(10万元)。

    2、注册资本缴付的限制(一次缴清)。

    3、再投资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法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不受此项限制。

    4、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即举证责任在一人公司的股东,而非公司债权人。而非一人公司的法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则在公司债权人。

    6、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7、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104人看过2024-01-22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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