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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22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07人看过2024-01-22

    破产重组员工不裁员没有补偿。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以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7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包括新设分立以及派生分立两种方式。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106人看过2024-01-22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清算,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107人看过2024-01-22

    企业名称变更的解决为:

    1、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其他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文件;

    3、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的三十日内提出。

    企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105人看过2024-01-22

    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不可以变更。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法人资格,只能变更经营者。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包括:1、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2、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4、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105人看过2024-01-22

    1、货币资金属于无需变现的财产,可用来直接清偿债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易于变现的财产,可通过银行、证券市场迅速变现;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属于评估变现财产,需经评估机构确定评估价后再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等方式实现变现;

    4、应收账款属于协商变现财产,应该由债权债务双方通过协商变现;

  • 106人看过2024-01-22

    破产重整的企业,可以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过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裁员: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其他。

  • 111人看过2024-01-22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

    (1)往来账款;

    (2)存货;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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