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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22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104人看过2024-01-22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如下:

    1、法人应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2、法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法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108人看过2024-01-22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由此可见,连带债务的设立,实际上是要使全体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都成为债务清偿的执行对象,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遵照这一宗旨,各国都对连带债务人破产时的清偿问题作有相应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公司行政强制解散。

    五、司法强制解散,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104人看过2024-01-2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指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106人看过2024-01-22

    法定代表人借款,若是以公司的名义借款的,公司应当要承担还款责任。若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恶意借款的,此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变更原有职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如果用人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108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 107人看过2024-01-22

    诉讼期间只要股权没被法院进行查封保全变动是不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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