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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人看过2024-01-23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得税)等费用。

    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 113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人与营业执照的区别如下:

    1、法人资格不同;

    2、办理程序不同。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3

    根据《公司法》规定,1、如果公司还在,散户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同样享有原来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

    2、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用于还贷。还贷之后若是有剩余资产,则剩余资产清算后散户手中仍然有一份,若是如果不够还贷,也不用散户再自掏腰包去还贷。

  • 109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的特别注意事项有:

    1、要注意理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

    2、要注意分清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

    3、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

    4、要注意将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 103人看过2024-01-23

    需要

    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1、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赠与是不能提供任何劳务,无偿的。赠与是不收税的。不过无偿赠与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是偶然所得。

  • 117人看过2024-01-23

    分公司只办了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

    2、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材料原则上应准备原件。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工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109人看过2024-01-23
    单位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的,职工一方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自行申请,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 106人看过2024-01-23

    是的。

    有限公司是必须要两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规定为2至50人。有限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

  • 110人看过2024-01-23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害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政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诉讼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109人看过2024-01-23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害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政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诉讼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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