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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05
    1、从法律概念上来说: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里规定:同一个用人单位与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岗期”只是单位为了考核员工是否合适晋升而留出来的一个期限,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

    2、从企业和员工约束性来讲: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在试用期,即使企业解退员工也不需要负补偿金,但是在试岗期企业解除员工是需要付补偿金的。

  • 113人看过2024-01-05
    如果劳动合同被弄丢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书写证明。劳动合同丢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其的保存那份劳动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如若双方都把劳动合同弄丢了,则可以重新补办劳动合同。
  • 111人看过2024-01-05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112人看过2024-01-05

    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二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来这项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员工去异地上班,员工应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劳动仲裁。

  • 113人看过2024-01-05

    兼职签了合同可以提前毁约的。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预告或者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105人看过2024-01-05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应当由派遣单位来缴纳的。五险一金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而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公司,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则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111人看过2024-01-05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在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132人看过2024-01-05

    竞业限制协议仅限于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其他人员可以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一般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竞业限制协议能拒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或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签订的,离职前补签也是法律允许的。

  • 174人看过2024-01-05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和请求给予补偿一般是不能同时主张的,需在确认劳动关系以后主张补偿。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116人看过2024-01-05

    一、用人单位不续约

    用人单位与你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费。

    二、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和你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员工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员工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特殊情况: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三、完成工作任务后解约

    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你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时候公司提出要和你解约,那么公司必须向你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四、员工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也会有补偿金,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客观因素存在争议,并非故意,而员工太“小气”,表示“不得不”离职的,不能被采纳。

    五、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你补偿费。

    特殊情况: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六、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特殊情况:裁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而且程序得当。如果是员工自愿解约,那不在补偿范围。

    七、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用人单位觉得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从而提出解约,也是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

    特殊情况:若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八、用人单位破产解约

    当单位出现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特殊情况:如果是破产,公司资金一定周转不济,补偿的费用可约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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