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签了合同可以提前毁约的。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预告或者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