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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9人看过2024-01-11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若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36人看过2024-01-11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127人看过2024-0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3人看过2024-01-11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5人看过2024-01-11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133人看过2024-01-11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128人看过2024-01-11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6人看过2024-01-11
    合法有效解除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11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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