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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人看过2024-01-13

    (1)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8人看过2024-01-13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如何确立

      尽管公司已宣布解散,但公司实体并未立即消灭,公司无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在客观上均存在,其仍有义务清偿对外债务,不能因此而逃避法律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具有人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可能会发生修改章程、变更组织,甚至合并、解散等情况。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必须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因此,公司法人的解散只是公司法人终止程序中的一个步骤和环节。公司法人的解散会导致公司法人的终止,但由于公司解散后还存有财产,债权和债务,所以公司法人的解散又不可能导致公司法人的立即消灭。

      2、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要主体,它的产生、变动、消灭依法进行;有限公司又是一个法律拟制的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以外的经营活动,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其与原公司的本质仍是同一的。仍可以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法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公司法人解散应及时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余留的债权债务,了结其与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如果公司法人解散的事由一出现就当然丧失法律人格,那么其内部关系与对外关系将无法了结,已经与公司法人成立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可能遭受不测的损害或者取得不正当的利益。显然,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原则。

      4、公司法人人格的产生、既应具备相应的实体条件,如公司财产与资金;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程序条件,如公司成立时的登记。同理,公司法人法律人格的最终消失,亦应同时具备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的实体条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销登记的程序条件。因为市场经济为法治经济,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竞争时,不仅要遵循准入规则,其退出市场也要有完备的规制。

      5、公司成立及公司终止是公司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法律标志。公司成立是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是指设立人依《公司法》规定为组建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活动。而公司终止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彻底结束经营活动并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结果。它既可以指消灭法人资格的一种最终结果,也可以指消灭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过程。

      6、公司解散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但破产也仅仅是公司的一种客观状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经济状况,亦或是一种清偿债务的程序。无论哪种情况,公司并未因此而终止,公司仍是债务承担的主体。

  • 108人看过2024-01-13

    (1)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7人看过2024-01-13

    1.股权质押的监控方法包括对质押权的审查:

    (1)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2)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3)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对市场经济有一定影响,应当合理合法的进行监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11人看过2024-01-13

    需要

    1.股权收益和股权质押是不同的,股权的收益并不是质押的权利,而股权的所有权才是可以质押的权利,股权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2.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3.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118人看过2024-01-13

      企业合并也被称为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整合起来,形成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合并企业的总资产。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接收其他企业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的合并方式。这样,解散的企业被称为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被称为继续存在的企业。新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所有企业解散的基础上,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建立新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果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提高经济效益。

  • 115人看过2024-01-13

    (一)不需要交税。因为在同一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并没有改变计税基础,所以划转方与被划转方皆按账面价值入账。

    (二)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一式三份;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124人看过2024-01-13

    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要求诉讼解决。

  • 293人看过2024-01-13

      刚注册的公司怎么报税

      1、现在已经是三证合一了,所以在我们领取了营业执照之后的30天内就要开始办理报税以及税务的一些登记了,这其中就包括国税与地税两个地方。一般来说,公司刚刚成立的时候都不会有太多的业务,而且规模都比较小。在这里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即使我们的公司没有发生任何的业务往来同样也需要报税。当我们去了国税与地税局进行申请自动扣税款之后,我们还需要在网上申请报税,我们在地税填表的时候会有专门人员给一个注册的编码,然后我们在网上进行操作报税就可以了。

      2、携带营业执照,公章,到税务办理税种认证,也可以网上登记。携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办税人员需要带着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第一次申报的时候可以到大厅申报,也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进行申报。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 111人看过2024-01-13

    1.股权质押是不是贷款依据质押合同而定,如果是为出质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股权质押可以视为贷款。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九条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条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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