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工资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公司合同不能先让员工签名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暑假工不同于劳动者,所以在工作中受伤后不能申请工伤,但仍可以积极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暑假打工期间遭到伤害的,受害者怎么要求损害赔偿,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因为暑假工不是劳动者,所以,确定损害赔偿时需找责任人。
如果是因为用工方未提供保护措施等导致伤害,那么即可以确定其为赔偿责任人。反之,如果是因为暑假工自己的过错出现损害的,就无法认定用工方的赔偿义务,而是要自担损失了。
不过,用工方可以对此进行补偿。
其次,要求用工方赔偿时,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并且,在要求以上的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医疗费则要给医疗证明等。另外,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则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法定代表人被刑拘,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但不是必须变更的。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不能。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该项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合同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果要解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了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则解除行为成立,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则解除行为不能成立。
2.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分立而解除,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有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因此,企业合并不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4.当然,用人单位在合并、分立后履行原劳动合同发生困难的,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协商变更或协商解除。
5.如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经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原劳动合同。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1.公司合并后,由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