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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2、债务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简单范本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强迫劳动、停发、拖欠、克扣工资、停缴社会保险以及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补发拖欠员工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 100人看过2024-01-17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个人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1、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的资料包括: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2、第十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企业重组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四条,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

    (三)、涉及国有资产转让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经济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在内,法律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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