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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医疗期内,职工依法享有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具体根据劳动者工龄在本人工资的40%-100%之间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连续医疗期间不超过6个月的,企业支付的待遇叫病假工资;超过6个月的,为支付疾病救济费)。

  • 100人看过2024-01-17
    注册商标都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
    2、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
    3、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 100人看过2024-01-17
    注册商标权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选择注册方式
    2、进行注册前查询
    查询在先商标有无相同或相似,选择恰当的类别,从而减少被驳回的风险,提高注册的效率。
    3、准备资料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4、及时提出申请并耐心等待
    5、通过审查与公示后获得《商标注册证》
  • 100人看过2024-01-17

    合法解除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 100人看过2024-01-17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专利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专利申请请求书;
    2、说明书及其摘要;
    3、权利要求书等其它需要的文件。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服装商标是属于25类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服装商标是属于25类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正是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将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形成了商标分类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

  • 312人看过2024-01-17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十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述内容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所处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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