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赠人而言
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而法律又规定了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不可撤销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受赠人在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为避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在与赠与人达成赠与协议后,应及时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再通过以将自己的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公司登记文件的形式确定股权赠与的效力。
(二)对于公司而言
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争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鉴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赠与行为可能会打破股东之间的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从而产生绝对控股股东,对其他小股东的地位和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股权内部赠与,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内部的股权赠与作出例外性的规定。例如,通过约定股东之间禁止进行赠与等无偿转让股权,从而规避上述法律风险。
甲方(股权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股权受让方):身份证号:
丙方(股权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转让背景
公司成立于20年月日,现持有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既不存在任何的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现股东构成:
股东一: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股权比例为:
现由于甲方个人原因,甲方自愿将公司合法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且股东会同意甲方的出让及。
二、转让股权份额
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甲方向丙方转让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经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状况:
股东一: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股权比例为:
二、转让价格
甲方向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其中现金元,乙方同意承担和对于债务,共计人民币元,作为购买甲方股权的对价。
甲方向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1、本协议成立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于开始承担和对于债务。
2、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元
3、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元
4、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股权转让金;
2、甲方应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公司没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于各方有权部门批准之日生效。
八、协议的效力
1、一切与该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2、与本协议有关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无法实现,甲方承诺退还已获得的股权转让金,并向乙方和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的20%。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3、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九、争议解决及协议管辖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股东需要承担的风险如下:
1、投资损失风险,股东对公司有出资义务,但股东的出资可能无法收回;
2、无收益风险,股东向公司出资后,如果经营得好,就会有收入,从而获得回报,如果经营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入;
3、法律风险,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注册的流程如下:
1、准备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3、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到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公司的会计准备材料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跟报税等事项。
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申请注册公司的名称;
3、申请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4、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股东投资比例;
5、申请注册公司的法人联系电话。
股权转让手续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原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均可)及主管部门批复(私营有限公司无需批复);
二、新股东关于申请材料的承诺书(工商局固定格式,新股东签字即可);
三、股权转让合同书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必须明确:如何转让、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的工商局不要求),有的工商局要求一对一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的则无此要求;
四、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会决议(内资)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私营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
五、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六、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交割单(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其他形式的则不需要;
七、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八、有的工商局要求新老股东亲自到场当面在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十、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授权委托书,有的工商局要求出让方本人必需亲自到场,有的则要求本人不到场提供公正委托书或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也可以,有的工商局也要求受让方本人也必需亲自到场,有的则要求本人不到场提供公正委托书或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也可以,有的工商局也允许受让方本人不到场提供一般委托书。
第一步,提出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义务的能力。
第二步,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纳税人在提出申请报告时,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2)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3)有关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证;
(4)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是分支机构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第三步,主管国税机关对申请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核
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后,对有关申请资料、证件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属实。如发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不实或证件不齐的,主管国税机关不予受理,并将纳税人的所有申请资料、证件退还给纳税人;如经审核资料、证件齐全属实的,应发给申请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第四步,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在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第五步,对认定表进行审批
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如果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按规定的权限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批;是其他纳税人的,报县、市国税机关审批;
第六步,资格认定
主管国税机关在接到上级国税机关的批件后,对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上方和发票领购簿上(也可发给专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确认专章。同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1份退给申请人
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法律没有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有会计师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就能担任。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如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