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解除主要有以下区别:
1、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
2、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3、二者的后果不同。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变更合同只会导致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变动;而合同的解除则是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权,或者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其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已经履行的部分,采取恢复原状、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尚未履行的部分就不再履行。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