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人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里对于工作满十年的表述,仅出现在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注意,这里的十年是“连续”的十年。假如你离职后又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将导致不连续的情形,那么也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了。
也就是说,10年工龄意味着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此而已。
一、因外商企业投资者之间的意思自治发生的股权变更
(一)投资者之间签订转让股权协议或一方投资者与第三方签订转受让股权协议;
(二)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报送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企业投资股权变更签署意见,对需要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三)根据外商企业原审批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应文件;
(四)审批机关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因外商企业投资一方未出资或未缴清出资发生的股权变更,守约方投资者申请变更股权的程序为
(一)守约方向原审批机关申请修改原合同、章程、并取得批准
(二)应向原审批机关递交变更申请书、原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重新换发的批准证书、新合营各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三、因法定事由发生股权变更的程序。法定事由是指外商企业一方投资者合并、分立、破产、被解散、被吊销、注销或死亡等事件。只要出具法定事由发生的证明并提交董事会的决议以及董事会签署的申请变更股权的申请书给原审批机关。原审批机关应给予依法办理变更股权手续或撤销外商企业。
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