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二)是公司责任与其对公司债务不再负责。
(三)是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保障企业的自主权,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国家利益。
公司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都是法人,其财产属于法人,出资人出完资后,其财产就供该公司支配,与出资人无关,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对于公司财产的使用,由公司决定。
有限责任就是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法人财产独立指的是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公司的独立财产权使其摆脱了对出资人或股东的依赖从而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人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独立地承担财产责任,以其自身拥有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主要体现在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比如有限公司中股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1、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
2、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
一、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然后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
二、核名通过后,向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携带相关证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
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时,转让人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受让人应在一定期限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否则构成违约,由转让人继续享有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签订该股权转让协议后,如果受让人在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后,又拒绝付清全部款项。股权转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股权协议,且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则该协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不转移,无论是法人本身还是其法定代表人,只要是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是可以的。
公司有债务也可以变更法人代表,前任法定代表人在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债权债务直接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前任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行为,可以提请董事会、股东会,乃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股东签字,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东同意才可以贷款。具体情况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如果章程中规定百分之多少以上的股东签字即可,那就按照章程来执行就可以,不一定必须是全体股东签字才可以的。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200万注册资本范围,是不需要补缴的,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
2、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