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也是企业与新员工进行双向考察和熟悉的时间缓冲区。企业要考察新员工是否能够适合岗位的要求;新员工也考察自己是否乐意在企业工作。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都十分重要。如果没有事先的劳动合同条款的约定,劳动者有意或者无意地泄漏了这些商业秘密后,企业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损失赔偿。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及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3)培训条款。
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时,最好应签署培训条款或协议。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
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社会保险需求的愿望。补充保险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补充保险有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一般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贴、通讯补贴、子女教育等,以及用人单位提供解决职工生活需要的各种福利设施等。
可以,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作出了如下规定:
1、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并不是某个单一的权利,而是诸种民事权利的综合,如公司对全体出资者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和企业法人经营过程中资产增值部分所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公司依合同和法律规定享有的债权;公司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及公司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变更权等。
第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第二、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两个法律概念,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不能任意处分公司财产。
第三、公司任何职工均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比如收受贿赂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其便应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是一种约定该证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某段期间内,有权利(而非义务)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的权利凭证。
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证券公司、银行等)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认股权证的筹资特点:
(1)认股权证是一种融资促进工具,它能促使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股票发行计划,顺利实现融资。
(2)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认股权证进行融资,融资的实现是缓期分批实现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和投资者是否在到期之前执行认股权证密切相关,因此,在认股权证有效期间,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任何有损公司价值的行为,都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股价,从而降低投资者执行认股权证的可能性,这将损害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因此,认股权证将有效约束上市公司的败德行为,并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
(3)作为激励机制的认股权证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认股权证是常用的员工激励工具,通过给予管理者和重要员工一定的认股权证,可以把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与企业价值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一个管理者与员工通过提升企业价值再实现自身财富增值的利益驱动机制。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
转让登记;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元,现甲方尚欠乙方元
2、甲丙双方于年月签署了《合同》甲方需支付丙方合同价格为元,甲方尚欠乙方元
3、乙丙双方于年签署了《合同》,丙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为元,丙方尚欠乙方元
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三方债务抵销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乙方欠甲方的债务中的元(元整),甲方欠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丙方欠乙方的债务中元(元整),上述三项债务进行抵销。
2、经此三方债务抵销后,乙方减少应付甲方款元(元整),甲方减少应付丙方款元(元整),丙方减少应付乙方款元(元整)。
3、此次三方债务抵销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丙方与甲方之间的各自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
4、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