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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08人看过2024-01-17
    1、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体股东认缴额之和称为“注册资本”,不登记实缴额。这就是工商登记管理的“认缴制”,并不是说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运行所需资金首先来源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若分期缴纳应当在章程里明确缴纳期限。
    2、虽然不再统一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时限,但是如果因为股东未缴足出资导致他人损失,是要按认缴额承担责任的,比如公司偿债能力不足、因资金不足运行困难导致亏损甚至破产、债务纠纷等等。所以认缴出资后是需要实际出资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1、签合同的,公司会在发放工资时间发的。

    2、没有劳动合同,那么最后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不然,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24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经营不下去,与员工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公司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对于占有有限公司股权的股东,经与他方协商一致后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出来,需双方达成公司股东内部债务承担协议,共同遵守,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
    2、在公司股东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前产生的债权由原股东享有和追偿,并且承担相应的债务;
    3、提交资料之后产生的债权由购买方享有和追偿,并且承担相应的债务;
    4、属于转让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购买方代为承担的,购买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
    5、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当天,转让方应将其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给购买方保管和使用;
    6、如果双方有一方违约的,那么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依照股权转让的价款按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诉讼的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7、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公司股东内部债务承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相关股权转让等事项没有按照协议完成的话,那么协议就作废,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依旧由公司承担。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15人看过2024-01-17

    如果公司破产的时候当事人与公司仍然维持有劳动关系的话,那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

    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 113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的程序。

  • 136人看过2024-01-17

    1、成为法人即拥有法人所有权。

    2、法人所有权,是指法人对自身具备的财产拥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1)法人对法人成员为成立法人而提供的必要财产享有所有权,即法人拥有的财产是法人妍有的、独立于各出资人的财产。法人的出资人提供了法人财产后,即丧失了对这部分财产的处分权,而只享受其他形式的财产权,如收益权等。

    (2)法人对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享有所有权。法人拥有独立银行开户,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法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并以此作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

  • 177人看过2024-01-17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2、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转让方授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转让方授权的瑕疵直接影响到股权转让的效果,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在外部转让程序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欲转让股权股东的书面通知义务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应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欲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对象等基本情况,征询其他股东同意。此义务是法定义务,否则无法启动其他股东同意程序。同时,其他股东可能对通知事项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以增加信息批露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因此,书面通知的内容应明确具体。

    ②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和方式

    第一,关于同意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实质条件是过半数股东同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里所指的“过半数”是指除转让股权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完全以人数确定表决权,而不是股权比例的过半数。

    第二,关于同意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明示同意和默示同意的方式。

    明示同意的方式:其他股东可以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或其他书面形式取得同意,法律并无强制性的要求,但实践中一般采取股东会决议授权的形式,因为股权转让事项可能涉及到股权比例的变化和股东的变更,此变化将导致公司章程的修改,而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

    默示同意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法定的“视为同意”情况,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接到通知后未答复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这是法律对股东同意权的限制,也就是说,如不同意对外转让股权,那么就负有购买此股权的义务,以保护股本的稳定性。

    2、受让方授权瑕疵的法律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受让方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购买股权属于重大的投资行为,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大会)授权,才能保障转让的生效。如果未经得内部合法授权,属于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导致转让对内无效。如果相应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受让方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六十日起,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此决议,同样也会导致转让的无效。

    股份回购应经过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法律赋予公司章程可以对企业购买股权的条件作出相应的限制,不具备相应条件,未经公司授权,这样的转让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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