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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登记日是指董事会规定的登记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名单的截止日期,股权登记日通常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以后,在股权登记日拥有公司股票的人能够分得股利。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如果投资者想要获得某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就要弄清股权登记日的时间。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情况来说,债权人是无权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只是根据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债权,而并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不能对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股份进行保全;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买产品送股权是不违法的,但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出现的,消费者小心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第一、股权可以无偿转让

      第二、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对受方没有什么利弊之分、也不存在风险之说。

      第三、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对于接受方来说,差别只是在税收上,记得2024年左右(或者是09年)国税总局强调过这件事,也就是前一位网友提到的文件。打个比方,你以100万元人民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100万股的股份,当若干年以后你以1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这100万股,获利的50万元就要交20%的个税。如果你通过别人赠与获得100万股份,当若干年以后你以1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这100万股,获利的150万元就要交20%的个税。

      第四、无论哪种方式获得股权,决策权只取决于你的持股比例(小股东永远没发言权)

      第五,实际操作中,向你所说的“朋友拉入股”,都是以股权转让进行的,没有人会搞什么赠与,真正的风险与股权转让、赠与毫无关系,真正要注意的是为什么拉你入股,白白的接受无偿赠与,真的就是有利么?在实际运作中,你的朋友可以通过签订各种附加条件,限制你轻易的获得股权带给你的利润。

  • 100人看过2024-01-17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

    1、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100人看过2024-01-17
    隐瞒了公司的债务会导致受让公司对于公司资产的估算存在着很大的误差,从而使受让方承担不小的损失。因此,隐瞒债务转让股权是属于诈骗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股权投资的内容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股权投资协议,通过协议书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主要包括:审查股东资格;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权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权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在拟定股权投资协议时,应注意上述事项,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49人看过2024-01-17

    商标许可分为独占许可和一般许可,我们一般理解独占许可就是只有一个使用方。那么进行独占许可之后能否再许可给他人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商标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商标独占许可后能否再许可给他人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

    商标进行独占许可之后:

    1、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

    2、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所以商标进行独占许可后是不可以再许可给他人的。

    举例说明:如果A将商标许可给B使用,那么该个商标只能B使用,A都不能使用,其他人也不能用,当然B也不能许可给别人C用。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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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2、如果想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可以与商标所有权人协商,签订相关方面的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这样就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了。

    以上就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独占许可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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