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措施:
1、实行代理投票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小股东因各种原因有可能很难亲自来参加股东大会,为了不放弃自己本来就应该有的权益和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法律有必要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方式,并在书面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自的权益,委托的具体权限,条件,要求等事项。
2、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
3、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排除在股东大会对决议或者议案进行表决时,当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不论其是否有可能在表决时投赞成或者反对票,一律无效。
1、在初步审查中,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有关规定被驳回;
2、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知识产权局通知其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
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我们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1.认真阅读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
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理。
2.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
3.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