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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人看过2024-01-18
不能,需要股东决议通过才可以。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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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人看过2024-01-18
公交车发生肇事的事故责任都是由公交车公司承担,如果司机对事故存在严重过错的话,可以内部追责,外部责任还是不需要承担。
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公车一方的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保险赔偿以外的责任,而驾驶员自身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司机对事故存在过错,公交车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内部向公交车司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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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18
转让原则上有效。
新公司法实行的资本认缴制,只要出资认购公司的股权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具有股东资格,不会因股东未出资、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行为,而否定股东的股东资格。
因此,虚假出资的股东也是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只是股东虚假出资的,要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对其他足额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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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
二、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三、取得股权程序合法
四、股权转让应当召开股东会议。股东正式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召集股东会,如董事会故意不召集或故意拖召集致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目标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此合同期限的确定,可依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股东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
五、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需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同意此股权转让,法律规定必须出资购买该股权;如其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投弃权票,既不表示赞成,又不表示反对转让的,或其没有出席亦未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而视为弃权的,均应作出视为同意转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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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18
可以适用,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强股票权的流通性,它使股权受让人无须调查股权转让人有无实质性权利的情形下,仅凭信赖转让人所具有权利的外观形式,就可以受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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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强制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等情形
3、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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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人看过2024-01-18
企业增资并不必然导致股份稀释,因为企业增资股东会有优先认购权,并且此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比例和出资比例相同,这种情况下,股东的股份并不会被稀释。所以,除非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否则企业增资后股份不会被稀释。
但当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企业增资后股份将会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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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人看过2024-01-18
当企业满足: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
二、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时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
即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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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人看过2024-01-18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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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