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实际出资与章程规定及工商登记不符时,当事人主张按照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是否成立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分析:
1、实际出资事实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条件时,由于实际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尤其是影响到公司的依法成立时,出资人自然不得按照实际出资情况确定股权或收益分配比例。
2、一方的出资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数额,他方代其缴纳了未出资部分。这种情况下,各股东仍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3、股东的出资均未达到章程的规定时,各股东只能在出资范围内享有股权权能,按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
127人看过2024-01-18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
137人看过2024-01-18
一、与股东资格认定有关的“公司文件”:股东姓名或名称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重要的依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章程、(二)出资证明书、(三)股东名册、(四)商事登记文件、(五)股权转让协议、(六)公司股票、(七)其他文件。
二、与股东资格认定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25人看过2024-01-18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范围应限于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的情况,在股东内部发生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可以要求其他股东或公司行使相应的附随义务。出让股东、受让股东及公司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或其他程序上的义务,但此种义务的履行并不会影响股东间股权的自由转让。
-
155人看过2024-01-18
不可以。因为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
135人看过2024-01-18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
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此处侵犯股东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董事或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代位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起诉的主体,而在于诉因和目的。
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
股东代位诉讼权也称间接诉讼权,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
-
147人看过2024-01-18
股东拥有一个公司的股份,也就意味着他可以享受到该企业一定的分红。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 分红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分红后股权转让与不分红直接转让的区别: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
-
192人看过2024-01-18
可以。
民事被执行人只要具备设立公司条件的就可以注册公司。
设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注册资金;
2、有股东或合伙人;
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否则不予登记。如果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能注册公司。
-
150人看过2024-01-18
一人有限公司不等同与个人独资企业,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法律性质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团体法人,法律赋予它人格,即人格化了的,因此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所有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形式是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只限于所投资的那一部分,不涉及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因为投资人的投资部分和其他个人财产是可以分离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其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责任形式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债务人,要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18
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