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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5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 284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4C 理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四个维度为企业的重点,承载着企业的愿景、资源、资金、人力贡献,因此从这四个维度来设计股权是科学的。
    创始人:创立企业极其艰辛,创始人清楚最关键的是掌握企业控制权,来给企业灌输自己的血液。创始人当然拥有较大的股权。
    合伙人:创始人创业伊始会拉一帮人创业,有人提供技术、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资源,这样企业开始的时候能搭建框架正常运转,合伙人为创始人的左膀右臂,当然需要一部分股权来激励(8-15%)
    投资人:投资人在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参与起来,投资人就是为了资本孕育资本,一般签订对赌条款,股权占的比例较小。
    核心员工:员工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加上股东身份的认同感,人才对企业来讲至关重要,企业需要预留10%—25%的股权留住、吸引更多的人才。考虑人才价值型企业越来越多,这块核心员工的预留比例会加大
  • 140人看过2024-01-18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752人看过2024-01-18
    1.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2.实质区别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 127人看过2024-01-18
    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 155人看过2024-01-18
    在企业并购中,详细了解企业并购的步骤,并制作全面的工作计划,有助于妥善处理好企业并购中复杂的关系。
    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 136人看过2024-01-18
    一、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独立的三个主体;
    二、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的三个事件;企业收购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事件,一是丙公司股东的变更;二是有关资产的转让;三是有关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必须综合考虑税收成本的影响。股权转让价格将形成原股东乙的投资收益、新股东甲的长期投资计税成本,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其他资产转让的方式和价格以及债权债务的安排,因此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是并购过程中纳税筹划的核心。
  • 170人看过2024-01-18
    1、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
    2、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
    3、法人如果上黑名单的话会影响该人员的银行贷款信誉。
    4.投资者连带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不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
  • 149人看过2024-01-18
    挂名股东以下权利:
    1、股东身份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确认。
    2、股东享有知情权,在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
    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作为股东投资载体应当在15日内将公司会计账簿送交股东查阅。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264人看过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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