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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18
    不属于。
    退股是实践中的通俗说法,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指撤资行为,但撤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不能一概而论。
    抽逃出资,是指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真实意愿,但为套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先缴付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资金的全部或部分抽回的一种违法行为。
  • 212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因各种原因注销的,商标依然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应当在公司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商标转移手续,否则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销商标。
  • 142人看过2024-01-18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具体如下:(一)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二)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与原股东相关的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四)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
  • 123人看过2024-01-18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95人看过2024-01-18
    一、股权转让: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三、解散公司: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58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
    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资。
  • 123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分立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217人看过2024-01-18
    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与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子公司如果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无法直接向总公司追偿。
  • 147人看过2024-01-18
    1、债权性,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他债券一样,也规定了利率和期限。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 119人看过2024-01-18
    未经证监会批准的股权转让有效。证劵监督管理机关在法律上被规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为全国证劵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但在实践中还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目前,无法律明文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证监会的批准,只有国资股份的转让需要批复,而且也不是证监会来批准。普通投资者,甚至是大股东的股份转让,可以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但是要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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