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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是的。

    顾名思义,未开票收入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是因为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例如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这时取得的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应当计入未开票收入。

  • 229人看过2024-01-20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食品专利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食品专利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我们进行相应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们进行相应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应申请材料之后,才能成功进行专利申请。而在准备相关专利申请材料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以及专利摘要等相关资料。

    在我们准备好相应专利申请材料之后。我们经可以进行食品专利申请了。首先我们将准备好的专利申请材料提交专利局,专利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该专利申请,并对相关专利申请进行相关审查,之后根据审查结果来判定是否可以进行注册申请。在通过专利审查之后,专利局会在规定时间下发专利证书。

    在我们完成上述流程之后,也就表示我们所进行的食品专利申请已经成功了,不过在我们进行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而且还需要注意专利申请过程中会导致失败的可能,以此来确保专利成功申请。如果对于专利申请材料及流程不清楚的,那么我们还可以直接委托代理机构帮助进行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食品专利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0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100人看过2024-01-20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 100人看过2024-01-20

    1、自身主要类别申请保护,企业必须将主营业务的所在类注册商标。

    2、必须注册利害关系的行业类别。

    3、互联网及广告必须注册。

    4、对行业附属的产品类别进行注册,商标注册不仅要对本行业类别需进行保护,附属产品的行业也是需要保护的。

    5、注册相关近似商标作为防御使用。

  • 100人看过2024-01-20
    首付款的性质与用途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发生承租人违约事件时,出租人要求将首付款优先抵扣违约金、迟延利息或作为总租金之外的一期租金抵扣的,应当具有合同依据。若无合同依据,则应根据格式条款的规定作出认定,一般将做出不利于出租人的解释。
    融资租赁公司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首付款的性质。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1)作为预付款项可冲抵承租人所欠的租金。首付款包含于分期租金中,作为预期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在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直接在首付款中扣除欠付租金。(2)作为独立于分期租金而向出租人另外支付的款项。
    此时,租金总额的构成为:首付款加上分期支付的租金。首期租金是分期支付的第一笔租金,首付款并非首期租金。
    签订合同时做账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
    财务费用-手续费支出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租金总额+首付租金金额)
    银行存款(手续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其他应收款
    融资租赁首付租金怎么记账
    租赁期间做账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利息支出(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银行存款
    借:折旧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期满
    借:固定资产-自有
    累计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自有
  • 100人看过2024-01-20

    税局对企业费用发票入账的时限,还真没有什么成文的规定,一般情况都是这样要求的:

    1.根据会计准则的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及时性"原则的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2.发生了费用支出就应在发生的时间入账.如果发生了没及时记录,可以补记,但仍应作为发生当期的成本费用,如果跨年度应作为会计差错,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科目.

    1).现实工作中:对于成本类,比如要入库的材料费用,可以跨年度,因为计征增值税;

    2.).但是对于费用类(即直接冲减利润的支出)的就不行了,因为要计征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就不能再抵扣了.

  • 100人看过2024-01-20

      1.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3。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4、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一)《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冀建市〔2024〕10号)继续执行,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税点9个点政策什么时候执行的

    (二)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执行时间:

    (一)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二)在建工程,2024年5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办法调整。

    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

    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抓好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这次减税,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 100人看过2024-01-20

    1、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

    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2、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

    4、特别程序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三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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