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程序概括如下:
1、公司内部决策
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
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48条及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权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且均为特别决议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不是股东人数的多数。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注册资本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公司的资本信用基础,进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减资时需要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此,《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保护程序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5、法定减资额度(会计师验资后出具验资报告)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6、变更登记(换取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2、人才招聘、人才推荐;
3、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4、人才测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人才中介公司的办事流程:
1、名称申报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
3、审核: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核;
4、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
5、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6、办理公司基本账户
7、核税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监督电话; (二)建立符合规定的病历、处方、药品、手术、住院等诊疗管理制度; (三)保存动物诊疗病历、处方、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等资料至少3年; (四)执行有关防止动物疫病医源性感染或者扩散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五)按照规定对动物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六)聘用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1、公司名字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属于公司的工商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内部应当经过一定的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章程对公司名称变更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未规定的,但是公司名称变更涉及公司形式变更的,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相关决议。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投资人、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明;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及权属证明;
4、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应具备的其它申请表。
1、商标空白期是指申请人把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到商标局之后,商标局需要3-4个月左右时间,对每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工作,之后才能在国家商标网中查询到信息;
2、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刚刚递交给商标局,但是未显示出来,一般所有人都不知道查不到的那个时期的就叫空白期,一般就是你查询前的两三个月前都可能是空白期。如果想申请某某商标,但是仅仅是能查询得到三个月前的申请信息在先信息,上周的一些申请的查询不到的,也是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的一个空白期。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措施安全处理危险废物,不得擅自丢弃、倾倒、堆放或者遗撒;
(二)对不同特性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运输;
(三)贮存暂时不利用或者不处置的危险废物,应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设施、场所,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加强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五)按照规定及时在本市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如实公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去向等信息,但涉密单位或者涉密项目除外;
(六)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经消除污染转作他用的,如实记录其数量、用途和去向;
(七)搬迁、转产、关闭的,安全处置已经产生或者贮存的危险废物,依法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