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提出更正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更正申请书,由商标局按以下情形处理:
(1)符合更正条件的,商标局核准后更正相关内容;
(2)不符合更正条件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已经刊发初步审定公告或者注册公告的商标经更正的,刊发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