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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人看过2024-01-3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效力是多久?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效力

    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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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61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转让形式有哪些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转让形式有哪些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

    1、商标转让流程[2]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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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94人看过2024-01-3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包括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3、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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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2人看过2024-01-3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日本商标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日本商标是怎样的

    在商标核准注册并开始生效的商标权,JPO将在商标公报上予以公告,任何人对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发起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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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99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在自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的主要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责任。《网络著作权解释》第四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2、“通知与删除”与“反通知与恢复”程序。《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该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3、授权许可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指非著作权人基于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填补了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中关于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空白。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著作权法》确立了该制度,《网络著作权解释》中第三条也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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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96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是怎么规定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被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发现他人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时,有权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和担保,海关在应权利人的申请扣留相关货物后,会及时通知权利人和货物收发货人。从海关扣留货物之日起开始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如果海关收到人民法院就被扣留货物的财产保全裁定或者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海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未收到上述通知书的,海关就不再扣留有关货物,而将予以放行。

    2、主动保护模式。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经审核予以核准之后,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上述已备案知识产权的,会立即通知权利人,如果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申请和担保,海关将放行有关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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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10人看过2024-01-31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171人看过2024-01-31
    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是属于违法劳动法行为,但不是犯法的行为。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54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专利申请的程序是什么申请专利的优势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PCT专利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申请→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国际公布→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进入具体国家阶段

    (一)国际阶段

    PCT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它程序都是要在中国专利局进行的。而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还将会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并由国际局转给专利交申请人,同时国际局还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该申请的“选定国”。

    (二)国家阶段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是由申请人来启动这个阶段。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有些国家的国家法规定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必须遵守的,即使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尚未得到的。在国际阶段中没有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在进入国家阶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

    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里进行。他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审批程序。但是一旦进入国家阶段后,就需要根据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该国的官方语言)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然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PCT申请的优势:

    1、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申请人可以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准备时间充裕,可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在PCT国际阶段,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据此初步判断自己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然后可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国家进行PCT国家阶段的审查。

    3、完善申请文件,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4、提高国际竞争力。一旦通过PCT申请获得指定国家的专利授权,企业便可以大大提高在相关国家的竞争力,同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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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12人看过2024-01-31

    1.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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