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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2人看过2024-01-31

    1.不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写辞退,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内容不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或涉及劳动者能力、品行等情况的描述。

    3.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4.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 127人看过2024-01-31

    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规范协商解除的程序,完善解除协议;

    2、规范劳动者签章,原则上禁止解除协议代签及补偿金代领,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面签的员工,实行公司派员面签或统一制定授权委托书等方法予以规避;

    3、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协议;

    4、解除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时间、赔偿数目、数额、离职交接、生效时间、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

    5、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6、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并保留已经支付的相关凭证。

  • 159人看过2024-01-31

    1.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则职工能继续主张双倍工资。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向公司主张每月的双倍工资。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119人看过2024-01-31

    一、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677人看过2024-01-3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

    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

    (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它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善意侵权: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情况在学理上称为“善意侵权”,这里行为的范围仅限于“使用”和“销售”,对于制造或者进口,依照现行法行为人应当或者有义务知道其制造、进口的产品是否是专利产品。

    (三)先行实施: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四)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五)非营利实施: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其实质是,此种实施行为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与专利权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所以对专利权人的市场利益不会构成侵害。

    二、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32人看过2024-01-3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行为构成侵犯网络著作权侵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行为构成侵犯网络著作权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发表的作品公之于众,侵犯其发表权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侵犯了其他作者的发表权、改编权或获酬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付酬,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酬权;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行为构成侵犯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7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集体商标与驰名商标有什么不一样细数两者差异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集体商标与驰名商标有什么不一样细数两者差异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而驰名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巩固地位,对抗恶意抢注、不同商品的相似商标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中国企业纷纷申请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集体商标与驰名商标有什么不一样细数两者差异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897人看过2024-01-3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如何进行可以申请吗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如何进行可以申请吗

    1、针对食品包装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针对食品包装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第三类对象,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要求保护的对象之一。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需要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根据定义,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会总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二者的结合。

    二、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如何进行?

    (1)办理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2)企业食品包装专利申请材料的完整提交是企业专利权被顺利授予的基础

    1、决定专利权被顺利授予的条件很多,有企业发明创造自身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的条件,也有企业积极配合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材料的影响.

    2、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查,对国家专利局要求提供的专利申请材料要积极提交,以便国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材料可以快捷、方便、专业地审查.

    三、食品包装专利申请获准授权时间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时间大约为10个月至12个月不等;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间从6个月至8个月不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如何进行可以申请吗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546人看过2024-01-31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什么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图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标志

    什么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1999年,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每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确定一个主题,各成员国应围绕当年主题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举办各种宣传活动。那么2024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什么呢?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意义是什么?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目的

    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1]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意义

    确定“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开展有关活动将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提高公众对人类在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97人看过2024-01-31

    分类号的确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外观设计分类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未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所属类别或者所写的类别不确切的,由专利局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外观设计分类的规定

    一、分类的内容

    分类审查员根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进行分类,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给出大类和小类号。

    二、分类的依据

    外观设计分类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为依据。为保证分类的准确性,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类别及其所属领域等信息。记载在请求书中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等信息可以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类别起解释或限定作用,可以作为分类的依据或参考。

    在请求书中记载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不一致的情况下,分类审查员应当根据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给出分类号,并且对此情形进行标注。

    在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在确定该产品的类别时一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申请人给出的类别不准确或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查员可以依职权对该类别进行修改,给出准确的分类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未给出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的情况下,审查员可以依职权给出产品的分类号。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由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修改等原因需修改分类号的,应当由审查员重新进行分类。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外观设计分类的规定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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