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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9人看过2024-01-19
    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当然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可以认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既有认定为工伤的案例,也有不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关键点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工伤顾名思义为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俗称“三工因素”。
  • 247人看过2024-01-19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当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公司就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2、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实际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要是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公司认为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只是公司提出此项赔偿时,还应该提供证明证实自身损失的金额,否则员工可以不赔偿或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 138人看过2024-01-19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242人看过2024-01-19
    在上班途中被吹折的树枝砸伤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显然该问题不属于交通事故,同时也不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 580人看过2024-01-19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198人看过2024-01-19
    不合理而且是违法的。因为未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440人看过2024-01-19
    违法。故意刁难劳动者的行为应当摒弃。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效劳动仲裁或者是生效判决书的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如果硬币数额较大,全部支付硬币的则明显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领取赔偿金提供方便,避免公司自身陷入更多的法律纠纷,导致自身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遭受影响。
  • 144人看过2024-01-19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补偿金怎么发放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相关知识:
  • 214人看过2024-01-19
    司法实践中法院或者仲裁只有在协商解除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才会判定协商解除协议无效,这一规定同合同法;而在协商解除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下,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签订协商解除协议后发现女职工怀孕,要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女职工签订协商解除协议时已经怀孕。这种情况下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当时员工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或者在协议里做了明确约定,不然的话女职工坚持签订协商解除协议时不知自己怀孕,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误解,从而撤销协商解除协议,恢复劳动关系。二是女职工签订协商解除协议后怀孕。这种情况下由于签订协商解除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所以协商解除协议有效,不能被撤销。当然,各地司法实践有所不同,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123人看过2024-01-19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中,对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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