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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职工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由双方续签劳动合同。
    2、如单位不愿意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终止,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职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20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离职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只能与在职的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00人看过2024-01-20
    新员工入职管理流程

    1、新员工进入前

    (1)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部门总经理确认其职位。

    (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及底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微机室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办好公司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督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

    2、综合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入职管理内容有哪些新员工入职管理内容有哪些。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3、由部门办理部分

    (1)直属部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4、入职培训

    5、满月跟进

    (1)新员工入职将满一个月时,由人事部对其进行跟进。

    (2)形式:面谈。

    (3)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

    6、转正评估

  • 100人看过2024-01-20

    公司经营困难裁员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

    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20
    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裁员,但是应当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不建议企业在此种情形下进行上述经济性裁员。
  • 350人看过2024-01-20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应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调查质量问题的主要目的是明确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原因,正确判断问题原因;
    4、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5、按照确定的处理方案处理质量事故;
    6、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监理工程师撰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施工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324人看过2024-01-20
    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企业内正式员工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成为工头,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头招聘,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头发放,或由工头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是指企业的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聘工人。在这种形式下,承包商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商,而应根据劳务方的无用工资格定义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3、成建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形式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支机构或单位的工程承包经营。在这种形式中,劳务承包人的性质属于分包商的性质。
  • 197人看过2024-01-20
    1、员工涉嫌犯罪在人民法院判决员工有罪之前,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员工构成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是必须是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方可解除,因此应当以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后,再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182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
    2、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3、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2)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3)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4)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 153人看过2024-01-2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5、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7、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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