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工作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是继续工作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双倍工资。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主要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保险断保的话2年内能够复效的,自然也要看详细的保险险种,一份人寿保险保单,交费期通常长达十年、二十年,悠长的交纳期,有一些保户在所难免因某种原因不可以立即交费,造成保单“断交”、无效。
商业保险复效是让无效保单能够运用复效作用“死而复生”,但要特别注意一些特殊条件,据统计,复效就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断2年期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修复保险合同开展商谈并达成一致的协议书,假如2年后都还没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复效的话,那么保单就将完全“身亡”。
保单复效是有费用的,尤其是健康保险由于涉及到观察期、身体状况等难题,很有可能遭遇加保,乃至复效的保单在保险理赔时发生无法得到赔付等状况,此外,申请办理复效保户还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款滞纳金才行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制定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告知,并依法听取意见;2.需要劳动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般违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对于一次、二次的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如果是数次迟到,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1.试用期合同应在职工入职时就签订,如果没有马上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