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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人看过2024-01-06
    年薪制的特点:
    1、年薪制的针对性:年薪制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包括中层和高层)和一些其他的创造性人才,比如科研人员、营销人才、软件工程师、项目管理人才等。这些人具有这样的特点:素质较高、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的工作需要较高的创造力、工作中需要的更多的是激励而不是简单管理和约束、工作的价值难以在短期内体现。
    2、较长的周期:一般是以年为周期,这是和其考核相关的,对于绝大部分的年薪制适用人员,都是以企业经营年度为周期,对于一些科研人员、项目开发人员,这个周期也可能是半年、两年、一年半或其他,虽然不一定正好是一整年,但是都具有周期较长这一特点,因此也被归类为年薪制。
    3、存在一定的风险:薪酬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和本人的努力及企业经营好坏情况相挂钩的。因此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4、传统的工资主要是面向过去,而年薪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面向未来,年薪的制定不是简单地依据过去的业绩,同时更取决于接受者所具备的经营企业(或其他工作)的能力和贡献潜力。对于接受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而言,年薪制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一个动态和约,是双方通过博弈而实现的动态均衡,年薪制的目标对双方来说就是以最低的委托代理成本实现双方相对满意的委托代理收益,把委托人即企业的利益和经营者个人的利益更多更紧密地联系起来。
  • 136人看过2024-01-06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廉价获取劳动力,将试用期的工资定得很低,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上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者不一致的,则三者取其高。
  • 701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年限内。
  • 250人看过2024-01-06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 236人看过2024-01-06
    所谓技能工资(Skill-basedPay),简单地说就是指以员工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和所具备的能力为基础来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最近一个时期,这种工资设计的理念受到了来自于理论和实践的普遍关注,成为薪酬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 190人看过2024-01-06
    根据战略确定核心技能。企业的核心技能是那些为了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企业的员工所必须具备的技能,企业要有一个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并根据分析确定企业的未来人力资源发展战略。通过对发展战略的确定,明确员工在他们特定的工作领域中要想有效率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技能,即企业的核心技能。
    企业能够获得或开发所需的技能。技能工资制应该跟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结合在一起,技能工资制本质上也是一种开发性的薪酬管理方案,作为一种激励的机制和方法,要求企业能在人力资源开发上提供支持。这里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企业能够注重对员工技能的开发,比如观念上能把发展员工的技能作为获取竞争优势的来源,能把员工作为企业最大的资源,而不是把教育和培训单纯的作为成本;
    二是企业能够通过招聘吸引并甄选出具备企业所需要的技能的应聘者,或者更重要的是具备学习能力而且愿意学习的应聘者;
    三是企业有能力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员工的这些技能,这包括企业的培训预算、企业能够获得的学习渠道、企业的培训能力等。企业能对员工获取的技能进行标准测评。
    企业定期对员工技能等级的测定可以主要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员工获得的技能证明,主要是员工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企业培训、全国的技能比赛等形式获得的技能证书;
    二是企业定期通过举行技能测试、技能比赛等测定员工的技能水平;
    三是企业通过员工的工作产出评定其技能水平,如对程序开发员工作结果的评定标准有:编程的效率、代码的准确度、返工率、程序的复杂性、程序的市场效益等。企业有根据技能测评设置的激励系统。激励分为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内在激励的措施有:对员工获取的技能进行公开的承认和表彰、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给予员工相应的发展机会。外在激励是企业基于技能测评而设计的薪酬决策,即根据员工的技能等级付给薪酬或者提供晋级,而不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或职位。技能工资可能更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因为他们可能在提供培训机会和支付高额培训费用中更有优势。
  • 126人看过2024-01-06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①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②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 194人看过2024-01-06
    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无故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128人看过2024-01-06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166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受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具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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