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您的跳槽,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补贴制度。如职工生活困难补贴、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费、拖儿费、探亲假路费、婚丧嫁待遇、职工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职工病伤假期间救济费、职工住房补贴等。
2.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托儿所、理发室、浴室等。
3.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而建立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如图书馆、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
4.兴建职工宿舍等。
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说一定要提前通知,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好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的,那么无需提前通知,但是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想离职的,那就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强制性缴纳的,双方约定不缴纳是违法的。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
2.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4.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