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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08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条款的立法本意在于明确双方劳动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具体变更形式,一方面是劳动合同书面化原则的延伸,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预防以后因变更事项理解不明发生争议。但是,此条款的规定也会产生理解上的困惑:一是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何理解?

    二是如果没有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口头或事实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又如何认定?有观点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认定为劳动合同未变更,仍然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也有观点认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实际上是原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变化了的条件重新订立新合同的行为,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理所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还有一种观点,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在特殊情形下,对于口头变更的形式也应给予肯定性评价,不能否认其变更的效力。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变更采取口头形式符合我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同时对于那些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通过口头变更后履行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应当确认其效力,防止处于悬而未决的事实状态。当然,这些必须建立在劳资双方合意的前提下,而这种合意是通过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表现出来的,且这种实际履行的表现具有连续性。也就是说,双方实际履行行为须达到一定履行期间才能表现并被认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已实际变更,并达成了合意,否则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合同变更并不能引起劳动合同实际变更的法律效果。

  • 107人看过2024-01-08

    我国劳动部门对于女职工适用的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具体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所有的女性职工。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 100人看过2024-01-08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100人看过2024-01-08
    被公司无故开除,可以要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06人看过2024-01-08

    只能协商。

    1.合理的调岗必须是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双方签字。

    2.调岗后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调岗前基本保持不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变更岗位采取书面形式,但劳动者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则默认劳动者已同意变更工作岗位。

    4.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不违反公序良俗

  • 105人看过2024-01-08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劳动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08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 100人看过2024-01-08

    劳动者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方法如下:

    1、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2、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3、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

    4、是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

    5、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 145人看过2024-01-08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 113人看过2024-01-08

    一、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福利待遇

    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为了能够顺利的招到新员工,在招聘启事上写得非常好,而且在面试过程中,大部分面试官也会向求职者承诺比较高的福利待遇;可是等到新人入职后,才发现承诺的福利的待遇不能兑现,甚至连员工基本的社保,都要在底薪中扣除;不管是面试官向求职者答应的福利待遇,还是国家规定的社保缴纳政策,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对待;可是大量的年轻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不敢主动进行维权,而是选择找更好的工作,但是在这段时间内却已经浪费了几个月时间;根据最新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福利待遇,即便是员工选择主动离职,也是可以申请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存在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无论在什么公司中,为了保证员工积极的努力工作,减少员工的犯错,都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这种积极向上的规章制度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规章制度却被少数公司,拿来当做是针对员工的工具;相信大家见过这样的公司,强制员工做慈善,每个月扣除一定的薪资,大家要明白任何扣除员工薪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是严重挑衅劳动法的行为;像高额的迟到罚款,旷一罚十等变相的政策,都是不合理的,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仅可以选择主动离职,还可以通过劳动局冲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使用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大家都见过这样的公司,他们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选择欺骗或者威胁的套路,有大量的年轻人为了不失业,会选择在公司里吃哑巴亏,很少有人明白这是公司违规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时,大家完全可以通过劳动法来合理维权;大家要明白,用人单位使用的任何手段都是违规的,只要大胆地去维权,一般都能够拿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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