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福利待遇
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为了能够顺利的招到新员工,在招聘启事上写得非常好,而且在面试过程中,大部分面试官也会向求职者承诺比较高的福利待遇;可是等到新人入职后,才发现承诺的福利的待遇不能兑现,甚至连员工基本的社保,都要在底薪中扣除;不管是面试官向求职者答应的福利待遇,还是国家规定的社保缴纳政策,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对待;可是大量的年轻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不敢主动进行维权,而是选择找更好的工作,但是在这段时间内却已经浪费了几个月时间;根据最新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福利待遇,即便是员工选择主动离职,也是可以申请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存在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无论在什么公司中,为了保证员工积极的努力工作,减少员工的犯错,都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这种积极向上的规章制度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规章制度却被少数公司,拿来当做是针对员工的工具;相信大家见过这样的公司,强制员工做慈善,每个月扣除一定的薪资,大家要明白任何扣除员工薪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是严重挑衅劳动法的行为;像高额的迟到罚款,旷一罚十等变相的政策,都是不合理的,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仅可以选择主动离职,还可以通过劳动局冲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使用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大家都见过这样的公司,他们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选择欺骗或者威胁的套路,有大量的年轻人为了不失业,会选择在公司里吃哑巴亏,很少有人明白这是公司违规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时,大家完全可以通过劳动法来合理维权;大家要明白,用人单位使用的任何手段都是违规的,只要大胆地去维权,一般都能够拿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