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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8
    劳动者不可以因无故调岗就不去上班。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具体约定的,公司无故调岗属于违约,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话公司可以调岗但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适应期,但员工无故不去上班的话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开除该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 100人看过2024-01-08

    员工违纪的处理方式与程序: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退(因严重违纪而辞退)、预告辞退;

    3、除名:是只适用于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而作的行政处理;

    4、承担经济责任:扣工资不超过20%。

  • 105人看过2024-01-08

      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责任的简称。传统法学理论认为,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的一种民事经济责任。

      违约责任应包括如下几点内容:

      1、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

      责任根据来源于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这是违约责任不同于其他责任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一特点包含两层内容。

  • 103人看过2024-01-08
    加班时薪不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平时时薪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时薪不低于平时时薪的3倍。
  • 100人看过2024-01-08
    员工违纪的处理方式与程序: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退(因严重违纪而辞退)、预告辞退;
    3、除名:是只适用于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而作的行政处理;
    4、承担经济责任:扣工资不超过20%。

  • 480人看过2024-01-08

    一、违规行为的类别

    一、违规行为的类别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监管规定的十三条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24〕87号,以下简称《指引》)将以上行为进行了细化,详见附录。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为其他机构、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一、违规行为的类别——监管规定的十三条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截留、挪用、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

    九、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 100人看过2024-01-08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106人看过2024-01-08

    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5人看过2024-01-08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要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以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支付,且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8

    处理种类包括:违规积分、批评教育、取消行内专业资格、日常处理和行政处分。

    (一)违规积分:依据违规积分管理规定,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

    (二)批评教育:包括告诫和通报批评等,由各单位及辖属部门负责;

    (三)取消行内专业资格:包括取消经我行组织考试、认证的专业类、销售类、运行类等相关序列岗位专业资格,由资格授予单位(部门)负责;

    (四)日常处理:包括核减绩效收入、待岗、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免职(解聘)、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由监察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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