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生效应当如下:
经工会讨论、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提交工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日内没有异议的从第16日开始生效,有异议的自再次提交并通过审查15日内没有异议后生效。
属于。
(一)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3.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4.其他奖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出具书面证明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的责任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二、补充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三、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