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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0人看过2024-01-07

    一、运输合同风险

    虽然运输不是物流的全部,但是运输是物流业很重要的业务。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孟于群先生认为,物流的成本较低,增值服务较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运营风险大。现代物流商作为整个物流业务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对全过程负责,他们所面临的风险超过了传统的运输商。

    二、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风险

    物流企业的合作风险既可能体现在物流合作合同方面,也可能体现在物流设施投资合作方面,还有可能来自于其他业务合作方面。

    目前,最具潜力的一种业务合作形式就是物流分包,即物流企业为集中资源、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运作。物流分包是一种长期的、战略的、相互渗透的、互利互惠的业务委托和合约执行方式。

    三、物流企业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合同风险

    四、物流企业与其他方面的合同风险

  • 141人看过2024-01-07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般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期限的六个月。

    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

  • 126人看过2024-01-07
    主债权未形成的,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才有效。
    2、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24人看过2024-01-07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95人看过2024-01-07
    法律对债务纠纷管辖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处理。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131人看过2024-01-07
    签订了居间合同后,如果要取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委托人可以单方取消。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1人看过2024-01-07
    民事案件,一审如果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
    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起六个月内判决,期间如何安排,比如何时开庭、开几次、何时判决,由法官视案情自行决定。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123人看过2024-01-0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中对行纪合同的问题没有作出规定的,行纪合同问题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行纪合同在我国大陆被称为“信托合同”,行纪人被称为“信托商店”或者“委托行”。但这种信托合同与英美法系中的信托制度虽字眼相似,其实迥然不同;信托合同实系行纪合同,属债法范畴,而信托制度则属民法典的范畴;信托合同只含双方当事人(行纪人和委托人),信托制度则含有三方当事人(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信托合同以行纪人代委托人买卖动产等财产为主旨,而信托制度则以受托人经营管理受托的财产为主旨。

  • 128人看过2024-01-07

    不一定。

    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 179人看过2024-01-07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最长的租赁期为二十年,所以约定租期为三十年是属于无效的约定。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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