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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人看过2024-01-06
    1、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3、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127人看过2024-01-06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和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不能用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经济活动。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下设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厂、销售部等,具有一定的对外经营权。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则指企业法人所设立的、没有对外经营权的内部职能部门,如公司的人事部、财务部、车间等。
  • 140人看过2024-01-06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
    3、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此时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对保证人没有影响。
  • 136人看过2024-01-06
    1、保证合同内容
    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155人看过2024-01-06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缔约果实责任的承担,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
  • 148人看过2024-01-06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 149人看过2024-01-06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商标的基本情况,即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方式、费用和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6、解决争议的方法。
  • 135人看过2024-01-06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应标明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 136人看过2024-01-06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 140人看过2024-01-06
    商标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商标的基本情况,即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方式、费用和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6、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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