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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人看过2024-01-09
    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
    (1)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的正当理由。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 128人看过2024-01-09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生效一般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居间合同也不例外,居间人与委托人首先要订立书面的居间合同,这是形式要件;其次,居间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且居间事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三,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款。
  • 131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是有效力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 129人看过2024-01-09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因当事人原因(含订约过错、违约原因和当事人自身其他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在因当事人原因变更合同的,如果造成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变更的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合同的变更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就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由各自分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原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因当事人上级机关原因而变更合同的,可以归为上述因当事人原因而变更合同内。
  • 141人看过2024-01-09

    不生效。

    附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未成就时不生效,但是该所附条件必须是生效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169人看过2024-01-09
    一、无效合同
    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行为,因此无效合同的内容,应当结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的内容掌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可撤销合同相关知识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
    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
    2、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此类合同的“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这种类型的可撤销合同,注意两点: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享有撤销权。
  • 126人看过2024-01-09

    为使安全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内容要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每一个职工。

    二、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畅通。

    三、定期组织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事件。

    四、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检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杜绝日常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盲目作业“三违”事件的发生。

    六、如发生特、重大责任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八、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

    九、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准无证作业。

    十一、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

    十二、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

    十三、本承诺一式两份,本人和_____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 129人看过2024-01-09
    根据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
    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
    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 240人看过2024-01-09

    1、拒不履行是有能力而不履行,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可以被对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并将被执行人进行行政拘留,甚至可以对其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2、不能履行,则是被执行人想要履行,但没有相应的能力的履约。一般法院不会追究其责任,可以约定分期还款。

  • 146人看过2024-01-09

    可以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或通过诉讼处理。

    处理买卖合同约定不明造成纠纷的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非常不合理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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