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般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期限的六个月。
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