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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09

    1、主体适格

    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动产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两个要素所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二是此项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与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容无从实现,合同也就无法发生效力。标的可能则是指合同中的给付可能实现。

  • 129人看过2024-01-09

    运输合同由司机签是有效的。

    具体还有看合同内容对于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了。货物运输中出车祸货物损坏,这涉及到货物风险转移问题,主要看合同怎么约定。如果约定由己方负责运输,或由己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的话,那么货物损失风险由己方承担;之后可再向车主家属或保险行使追偿。如果约定由己方代办托运,或者对方委托己方找车运输之类的话,那么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对方承担。

  • 144人看过2024-01-09

    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承远方由从事铁路运输的国营企业担任。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使用自己的船舶,通过国家确定的航线把托运入的货物运到一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

  • 124人看过2024-01-09
    房屋抵押合同的内容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用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即抵押房屋的产权以及获得的借款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偿还债务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抵押权人就要求行使抵押权了;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 133人看过2024-01-09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 124人看过2024-01-09
    1、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所以担保合同没有效。
    2、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
  • 127人看过2024-01-09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136人看过2024-01-09
    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一般是由加工行为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的履行地来进行处理,一般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就需要把违约的相关责任和承担的方式一并注明清楚。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 120人看过2024-01-09

    一、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

    二、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1、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3、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4、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

    在上述情形下,主债权的转让对担保银行就鞭长莫及了。

    三、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

    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担保银行的,应从其约定。否则,担保银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的转让不能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债权转让的效力就不能及于担保银行。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不能无故拒绝。

  • 174人看过2024-01-09
    1、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所以担保合同没有效。
    2、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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