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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14
    合同诈骗案件的追诉标准: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 123人看过2024-01-14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是指虚构合同主体,即采用根本不存在的单位或者未经他人允许或委托而采用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即虚构担保。在签订合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合同担保,这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合同履行的常规做法。这里所说的“票据”主要指的是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权属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采用虚构的担保文件的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而与其签订履行合同,是合同诈骗中一种常见的方式。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订合同的。这是通常讲的“放长线钓大鱼”。即行为人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后,继续与其签订合同,以骗取更多的财物的情况。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是指行为人一旦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给付的上述财产后,一逃了之的行为。“逃匿”是指行为人采取使对方当事人无法寻找到的任何逃跑、隐藏、躲避的方式。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是指除了上述规定的四项情形之外的其他利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

  • 124人看过2024-01-14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则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125人看过2024-01-14

    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不仅要实施客观要件规定的行为,而且必须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

    基于合同诈骗犯罪属于结果犯,它的犯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与否作为区分标志。合同诈骗“未得逞”,是指犯罪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对方签订、履行合同后,尚未能实际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我们主张,“是否实际获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是区分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根本标志。这是因为:只有行为人实际获得对方当事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才能说明行为人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已经达到,其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具备了合同诈骗罪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产生的危害后果足以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既遂;若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能将对方当事人财物实际获得,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即将达到而没能达到,则为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在先行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下进行诈骗,诈骗行为实施终了,并且造成了被骗人错误认识的,应是犯罪既遂,如果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未造成被骗人错误认识的,当属犯罪既遂。

  • 814人看过2024-01-14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时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四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犯罪数额四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十万元,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二十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六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的量刑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五万元以上不满八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罚金刑;八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十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三千三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二十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两百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121人看过2024-01-14
    合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如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35人看过2024-01-14

    合同诈骗立案金额是5000元。

  • 128人看过2024-01-14
    签订以下情形的合同属于合同犯罪:
    一、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124人看过2024-01-14

    1.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指合同的当事人有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一方或数方签订超过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那么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主观目的往往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而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具有履约能力,即使在履约能力上有某种程度的欺诈,也是以具有大部分履约能力为前提条件的,只是对其履约能力有一些夸张而已。

    判断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不能仅看签约时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客观实际条件。有时行为人在签约时不具有履行合同的条件,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收入,或者第三者提供帮助,能找到确实可靠的货源或资源,同样应认为具有履约能力。但是,这些因素必须是确实可靠的,而不是一种动摇不定的虚假的可能性。

    2.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合同双方都是通过履行各自的义务,去行使各自的权利,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只想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获得某种利益,那么这种利益的获得就是不正当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他的精力就用在怎么样把合同定金、预付款或合同标的物骗到手,一般不去为履行合同作努力,即使有一些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决不是诚心诚意地按合同规定完全彻底地履行合同,履行一小部分合同的目的是为骗更大的钱财作掩护。而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一般都是积极认真地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使在签订合同时有某种程度的夸大其履约能力的欺诈行为,但在合同签订后,往往是想方设法,尽各种努力去履行所签合同。即使作了种种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这也不是行为人的本意,行为人是想通过履行合同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决不是想非法占有对方财物。

    3.看签约后财物的流向。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一旦依照合同的约定取得标的物,或者对方给付的预付款、定金之后,当事人都会把它们投入正常的经营活动之中,为在合同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作努力。而对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来说,他们把签订合同看做是骗取财物的一种手段,他们签订合同的着眼点就在于骗取对方的货款、货物或者定金和预付款。因此,一旦他们取得对方的款物,就会将它们用于非正常途径,根本不会把这些款物用于履约行为中去。犯罪分子往往把骗到手的款物挪作他用,或者供个人大肆挥霍,甚至用于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诈骗当中。有些行为人虽然也把款物的一部分花在履约行为中,却将大部分的财物挪作它用,其目的还是为了敷衍对方,以掩盖其骗取财物的真正目的。

    4.看行为人事后是否真正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的事后态度,也是区分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诈骗故意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因自己的过错而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一般不推卸责任,会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来减少对方的经济损失,或适当赔偿对方的损失。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则不管其行为给对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决不会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来弥补,而是编造各种借口搪塞,或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敷衍了事,或者干脆携款潜逃。

  • 126人看过2024-01-14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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