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7、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保管。
8、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口头合同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
口头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口头形式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
口头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口头形式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时候,只是口头通知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除法律规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一般情况的口头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实践中,法院对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进行严格审查。如你所说的,案外人既无法提供租赁合同,也无法提供租赁费用给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合同前的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要口头承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等其他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口头形式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应当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