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特点有:
1、行为人是以他人的名义独立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表现为没有代理权或者是超越代理权;
3、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是不确定的,效力待定。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中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接受他方委托并处理其事务的人为受托人。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而产生的。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事务,必须是以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办事能力和信誉有所了解,并相信他能办好为基础的。因此,受托方负有忠诚、勤勉地为委托方处理事务的义务。任何一方对对方的不信任,都会导致委托合同的终止。
(2)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委托事务达成一致,即成立委托合同关系,而不以当事人的实际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3)委托合同既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
一、委托人的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
(二)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三)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二、受托人的义务
(一)按照约定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
(二)提出的咨询报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