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因对方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在合同解除后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1、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
2、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3、当事人对于任意解除权的行使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若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首先,行为人可以协议解除;行为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自动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由法院判决解除。
2、首先,行为人可以协议解除;行为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自动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由法院判决解除。
2、约定解除的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协议解除的效力有由当事人决定。
3、约定解除是一种事先约定,而协议解除是一种事后约定。
合同中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于:
(1)合同中止是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的情形。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
(2)而合同解除后,合同法律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也因此消灭,不再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
(1)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合同内容:
(1)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
(2)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3、溯及力:
(1)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2)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合同中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在于:
(1)合同中止是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的情形。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
(2)而合同解除后,合同法律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也因此消灭,不再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