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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人看过2024-01-21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

    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126人看过2024-01-21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 115人看过2024-01-21

    1、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3、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4、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

  • 129人看过2024-01-21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 122人看过2024-01-21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形成的合同,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担保权对债权的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且债务已届清偿期;

    3、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独立性体现为担保合同虽然基于主合同但独立于主合同,担保人的责任并不取决于主合同是否履行或违约,只要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担保人就必须无条件履行代偿义务。

  • 118人看过2024-01-21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具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 131人看过2024-01-21

    (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的工商业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而向银行贷款的行为,银行本身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当然应当受到保护。

    2、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

    (二)企业向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非金融机构不能从事资金借贷业务,尽管学术界对此有争议,但是学理解释毕竟还是属于无权解释,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应当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2、企业向个人借款行为。为了实现有效的金融管控措施,企业的工商借贷一般只能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受到承认,但是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情况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131人看过2024-01-21

    具备生效要件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反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反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 313人看过2024-01-21

    一、转包行为无效

    二、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三、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四、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 156人看过2024-01-21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

    我国法律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实质上当债务人不还钱或无力还钱时,债权人是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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