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如下:
1、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按照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理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方式送货的,以送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的除外;等等。
合同订立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在实践中,合同订立也可以分为协商和签约两个阶段。
签订合同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事项:
1、明确合同主体,必须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2、注意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3、注意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验收方式,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4、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不一定。
1、公司决议违法,但所签合同有效。
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事实,不能混为一谈,根据前一法律事实不能必然推导出后一法律事实,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能仅以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据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只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或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本身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公司决议违法,所签合同无效。
倘若公司决议的有效性构成了所签合同有效性的必要前提条件,并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其与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决议合并的,必须经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否则签订所签订的合并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的条件是:
1、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上可见,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或者构成要件)。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