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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01

    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看该聘书是否具备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

    1、首先,公司发出的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

    2、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聘书”只是公司单方发出的要约,是否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并真正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才成立。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便公司发出了聘书,如果劳动者没来上班,劳动关系仍然没有建立。

  • 181人看过2024-01-01
    如下:
    1:疫情已经造成了大规模的交通不便、工厂停工等情况,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但对于每一份合同而言,只有在疫情真正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方构成“不可抗力”情形,不得一概而论。是否可以免责应当需要根据双方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确认。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合同不能履行,且原因不能全部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根据本次疫情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如果此次疫情是在签订合同以前或者当事人迟延履行之后发生的,不能免除责任。如果并非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同样不能免除责任。
  • 293人看过2024-01-01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129人看过2024-0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127人看过2024-01-01
    1、订约人。订约人是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人须就合同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才成立。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 118人看过2024-01-01
    1、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 133人看过2024-01-01

    1、合同解除后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失,不能因台同解除而免除应负的赔偿责任。

    2、合同解除后是否能够提出损害赔偿,还需要看具体损害的内容,如果损害内容比较严重的话是无法跟对方拿到相应的赔偿。

  • 126人看过2024-01-01
    不一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 211人看过2024-01-01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就是所谓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作为合同可以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承揽合同用口头形式订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口头承揽合同有法律作用。

  • 122人看过2024-01-01
    1、单位通知劳动者面谈,解除劳动合同;

    2、完成工作交接。

    3、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4、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离职补偿金。

    5、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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