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权转让生效要件:
(1)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5)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7)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
1、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2、印花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一)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和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当然,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内容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表述完整与清楚,协议就有效。
赠与的条件: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