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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7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的,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如果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其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后开始进行清偿;

    3、制定清算报告并报确认;

    4、申请注销公司;

    5、办理注销登记后,不能偿还的就不再偿还。

  • 132人看过2024-01-27

    贷款纠纷能否主张利息,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利息:

    (1)、当事人在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

    (2)、当事人约定利息不明确的,由双方补充约定,不能约定的,按其他方式确定,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当事人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但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 115人看过2024-01-27

    1.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分公司与能不能新增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公司新增资本时,如果股东不认缴出资的,可以由新股东认缴。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27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347人看过2024-01-27

    1、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发工资的,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

    2、股东只能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将公司财产通过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转移给股东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公司资本保全原则,涉及违反《公司法》。

  • 159人看过2024-01-27

    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法院司法程序确认的公司债权人,由于债务人公司仅仅是处于吊销未注销的企业状态,主体资格并未消灭。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涉及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但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不须缴纳;
    2、土地增值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对方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投资合同本身不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税率为万分之五;
    4、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
    5、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是按公允价销售该土地使用权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来处理,相应的账面价为其成本,年未时进行汇算清缴。
  • 100人看过2024-01-27

    农村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2人看过2024-01-27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126人看过2024-01-27

    1、股权质押规定在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进行规定,具体为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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