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股权融资方式有哪些
股权融资可分为股权质押、股权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股权私募四种方式。股权融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公司所有权,通过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这里包括以下四种方式:
1、股权质押,又称为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2、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3、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者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提高企业资本金;
4、私募股权融资,是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方式引进新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名,是一种通过增加企业新股东而获得资金的一种股权融资行为。
股权回购是什么意思
股权回购所谓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我们认为,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应无权请求公司分配其在转让之前的利润。人民法院也不能判令公司强制分红。理由如下: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也没有赋予人民法院有权判决有限公司强制分红的权利。
(3)红利分配属于典型的公司内部事务,法院原则上不宜干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体内容,因为股利分配与否,除了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还取决于公司的意思,主要是股东大会的自由判断,法院不宜干涉。此外,股利分配政策还受制于公司的类别(闭锁性公司或公开性公司、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前景、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及税法的影响。因此,公司股利分配之多寡原则上是公司自治和股东自治的范畴,
(4)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权转让一般是以所有者权益作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也就是说,转让价格中应该包括未分配利润。因此,受让方支付价款给出让方,受让方其再通过分红而获得补偿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1.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公司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进行重整。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1、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
2、鉴于:(1)年月日,转让方甲与转让方乙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转让方甲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方乙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转让方同意将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也愿意受让目标股权。
3、对目标公司、目标股权、日、不可抗力、交割日等的定义。
4、生命与保证。
5、转让对价及基本流程。
6、双方的义务。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
10、送达。
11、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担保条款。
13、其他。
以上即为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协议中需要有这些条款,这对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中有一些必备条款,其对股权转让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了说明、解释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