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27

    原股东转让、增资扩股、预留股权和回购本公司股份。

    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之一就是原股东转让,原股东转让从字面意思看,就是从原来的股东那里得到转让的股份,这种方法是股票市场常常会用到的。

    其次,股权激励的第二个来源就是增资扩股,自扩股中致命的看,就是增加自己的资产,扩大股份,这种方法一般需要要求经济市场向社会进行增资。

    第三个就是预留股权,这个来源也很好理解,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余留的股份将会被企业拿出来激励员工,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这个方法是很可取的。

    第四就是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正在回购俩字,也就是说,企业会从回购中得到一定的股份,然后用来激励员工,这种购买方式的金额流量通常比较大。

  • 100人看过2024-01-27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在于:

    1、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参加的对象是公司的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础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股权激励的对象要达到相应的业绩后才能得到一定的股权;而员工持股不需要业绩目标。

    3、股权激励公告后,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被激励对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职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员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员工的姓名及其职位。

    4、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是免税,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票买卖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红利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1、面向对象

    《指导意见》中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市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视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规定得非常细,主要是激励高管和核心的业务和技术人员。所以,员工持股具有普适性;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市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1)市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二级市场购买;

    (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所以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的来源有更多的选择,员工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自行购买股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向员工赠予股票。

    3、绩效考核

    根据规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取和确定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4、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市场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市场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 100人看过2024-01-27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在于:

    1、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参加的对象是公司的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础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股权激励的对象要达到相应的业绩后才能得到一定的股权;而员工持股不需要业绩目标。

    3、股权激励公告后,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被激励对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职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员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员工的姓名及其职位。

    4、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是免税,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票买卖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红利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面权激励必须兼顾以下三个因素:

      1、激励股总数占股份总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2、需要给予激励股的人数,如果只有1人,一般大众创有8-10%则可以了;如果多人,则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可占不低于激励股总数空间的30%,即总额为15%时,一把手为5%以上;

      3、公司规模和获利能力,如公司年度利润迅速腾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5%股份得利为150万元以上,激励数量较为可观。如果公司利润仅一二百万元,则15%股份才15-30万元,作用有限了。

  • 105人看过2024-01-27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出资期限应当有股东进行约定,若是到期后,仍然没有实缴的,其余的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27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在于:

    1、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参加的对象是公司的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础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股权激励的对象要达到相应的业绩后才能得到一定的股权;而员工持股不需要业绩目标。

    3、股权激励公告后,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被激励对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职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员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员工的姓名及其职位。

    4、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是免税,而股权激励涉及的股票买卖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红利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无印花税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3、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2)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原股东转让、增资扩股、预留股权和回购本公司股份。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激励员工长时间为公司服务,股权激励的本质是分利润,通常被看作是上市公司挽留老员工的良好方式。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一般情况下都是附带条件的激励,如员工需在企业干满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标才予以激励,当被激励的人员满足激励条件时,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享有股东权利。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使经营者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让其能够享受股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_分享利润_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其勤勉尽责地为企业公司长期发展服务的激励制度。这也是吸引特殊人才和专业人才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之一。

      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内外企业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的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都起到积极的作用。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分红等形式。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 100人看过2024-01-27

      广义上讲,员工持股计划也属于股权激励;狭义上讲,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是不同的,因为就上市公司而言,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分别由《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两个不同的文件作出了许多不同的规定。主要区别如下:

      1、激励对象不同。《指导意见》未对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做到全员持股。《管理办法》对股权激励的对象限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主要激励目的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不同。《指导意见》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自愿赠与。《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

      3、绩效考核不同。《指导意见》未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方面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权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4、锁定期不同。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应当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